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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重提廢通姦罪 吳育昇反對

表

2015/03/08 06:00

〔記者陳彥廷、陳慰慈/台北報導〕「婚姻靠的是經營,不是刑法的介入!」南韓憲法法院日前以違憲之名廢除通姦罪,民進黨立委尤美女呼籲現在該是立法院重新討論廢除通姦罪的時刻了。民進黨司委會召委吳宜臻表示,會建議黨團在本會期優先討論此案,排入委員會審查議程。

刑法第二三九條規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國內許多社運團體多年來皆倡議廢除該條文,尤美女於一○二年即提出修正草案,刪除第二三九條,但草案付委後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滯留至今。

尤美女表示,司法實務上若已婚男性出軌,老婆提起通姦罪告訴後通常只對老公撤告、專告小三;但若是已婚女性出軌,老公通常會對老婆與第三者都提告,造成女性被定罪率遠高於男性,違反我國憲法第七條宣告的平等原則。

劉承武︰現配套不足 不建議貿然除罪化

台灣犯罪被害人人權服務協會副理事長劉承武檢察官說,目前通姦罪對不同性別未有差別處罰待遇,未違反平等原則,加上現今法律配套不足,不建議貿然除罪化。

劉承武認為,台灣文化可貴的地方,就是對婚姻、家庭深信不疑,男女許下終生承諾結髮一輩子,如一方違反誠信,背叛出軌,何以不須負法律責任?他並向南韓大法官與主張廢除通姦罪的婦女團體喊話下戰帖:「歡迎來找我辯論!」

法務部政務次長吳陳鐶表示,通姦除罪化涉及法律修正,需看立委意向與民意趨向,法務部持中立態度,尊重民調。

法務部前年四月、五月曾兩度做民調,兩次民調顯示八成二、七成七受訪者反對廢除通姦罪,多數民眾認為配偶不應享有性自由,維持通姦罪才能穩固一夫一妻制度,保障家庭制度和善良風俗。

吳宜臻表示,她個人也贊成通姦除罪化,不過,社會上部分弱勢配偶覺得婚姻當中只剩下通姦罪能當「武器」,還需有更多溝通的空間。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則說:「我不表示意見。」全案還是需要立法院達成共識才會通過。

國民黨立委吳育昇則明確反對:「我個人不贊成,因為台灣社會還沒有接受。」

羅淑蕾︰應訂得更嚴格 最好改為公訴罪

國民黨立委羅淑蕾也反對,因為畢竟現在法令是一夫一妻制,為什麼要除罪?若照尤美女說法,實務上造成很多人只告女、不告男,「那通姦罪就應該訂得更嚴格,而不是除罪!」應該由告訴乃論改為公訴罪,這樣就無法只撤銷對丈夫的告訴,造成只告女不告男。

雖然曾爆出軌,立委吳育昇談到通姦除罪化,仍堅持反對立場。(資料照)

雖然曾爆出軌,立委吳育昇談到通姦除罪化,仍堅持反對立場。(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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