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故犯! 登山社上阿朗壹強行野炊

登山社在阿塱壹強勢野炊還拍照留念。(記者蔡宗憲翻攝)
〔記者蔡宗憲/牡丹報導〕阿塱壹古道近年極受國人歡迎,也是環保團體的聖地之一,不料一群「台中市長青登山協會」人員,前幾天體驗阿塱壹古道健行時,不顧隨團解說員勸阻,堅持在制高點拿出野炊工具炊煮,照片經轉載後引起各界撻伐,屏縣府農業處表示,查證後,這群登山客如確實違法,將依文資法開罰,得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20萬以上、100萬以下罰金。
PO文網友痛批,「『台中市長青登山協會』嚴重違規,在阿塱壹古道內炊煮,沒規矩又不聽勸的團體,表面上裝作愛山愛土,實際上自私自利只顧自己方便的人,保留區不歡迎你們。」
一名資深解說員無奈表示,多數民眾到訪阿塱壹都很遵守規則,最愛挑戰保留區規定、最堅持要炊煮的就是所謂的登山社、登山協會、登山團體,實在不懂,明明下山後要喝咖啡、喝茶、喝酒,南邊的旭海和北邊的南田、安朔,有很多地方可以炊煮,甚至乘涼聊天,為何一定要在保留區制高點炊煮,「難道是一種幼稚的征服感嗎?」
屏東縣政府農業處表示,保留區內禁止事項明定,「不得露營、野炊、施放煙火等。」已接獲當地解說員檢舉,將對該登山社進行調查,如查證屬實,依文資法規定,改變或破壞自然保留區之自然狀態者,得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20萬以上100萬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