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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絕惡房東 綠委籲:出租逾三戶納消保法

學生在租屋市場關係上處於弱勢,立委陳節如呼籲政府應正視問題,盡快修改、訂立相關法案。(資料照,記者叢昌瑾攝)

學生在租屋市場關係上處於弱勢,立委陳節如呼籲政府應正視問題,盡快修改、訂立相關法案。(資料照,記者叢昌瑾攝)

2015/03/21 16:29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日前新北市張姓房東涉嫌利用租屋契約巧立名目、欺詐簽約學生,讓年輕人租屋契約問題再受外界關注,民進黨立委陳節如與崔媽媽基金會上午舉行記者會,呼籲政府應盡速解決租屋亂象,應將出租3戶以上房東視為營業行為,納入消費者保護法,並訂立租賃專法。

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指出,現行的租屋契約,其內容條款偏向房東,把原本房東應負擔責任轉嫁到房客身上,而且在解約方面,房東若是提前解約不需要進行賠償,相較之下,有些房客的解約金竟然可以高達5個月。

陳節如則認為,全台目前共有64萬出租屋,許多學生或是剛出社會年輕人因社會經驗不足,不經意簽下不平等合約,原因就是政府沒有善盡把關責任。

陳節如呼籲,政府應盡速檢討2002年修訂的租屋定型化契約,把出租3戶以上房東視為營業行為,立即適用於消保法,優先查核大專院校周邊的出租屋;同時也需給予獎勵與誘因,讓房東願意納入政府的規範與評鑑機制。

陳節如還指出,在訂立「住宅租賃專法」的方向上,應規範租貸雙方權利義務關係,並詳實透露房屋資訊,建立一套房屋、房東、房客的完整評鑑制度,供租屋者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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