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農地種電行嗎? 彰化環保局:不行就是不行
[記者張聰秋/彰化報導]彰化縣校園掀起校舍屋頂種電風潮,這股風潮民間發酵,竟有農民想搭這波種電賣電環保趨勢,擬在污染農地進行種電投資,洽詢環保局被打回票,農民認為種電不是耕種,不是種出有毒農作物,但環保局主張污染農地一定要整治恢復乾淨地利才能轉作其他用途,不行就是不行,籲請農民別再異想天開了!
全國列管污染農地排名第2的彰化縣,約有225公頃公告污染農地,這些農地整治中和待整治的都有,環保局長江培根表示,污染農地依法受管理,任何開發作為都要等污染農地整治完成,恢復乾淨的地利之後,才能由地主決定進行何種用途,包括種植農作物、興建農舍或其他非農業用途等。
繼校園屋頂種電熱潮後,民間太陽能業者推動「農電共生」新風潮,農地種菜、農地上的太陽能棚架「種電」,業者遊說農民合作,不少農民想嘗試,打算把休耕農田和污染農田拿來建構太陽能設施。
最近有農民向環保局詢問,污染農地整治期形同荒廢,毫無可利用價值,如果可以作為種電賣電用途收入可觀,農民打算放棄污染農地整治,日後也不打算耕種,希望環保局核准,但此一提案馬上被環保局否決。
和美鎮陳姓農民指出,污染農地整治期長,整治後也有可能再被污染,一次污染整治期到2到3年,整治毫無收入可言,反之,改為種電用途,與業者合作,收入固定,也不用每天提心吊膽擔心農田被工廠廢水污染的問題。
江培根表示,彰化縣尚未獲准在污染農地上興建「太陽能設施」,農民貿然於污染農地興建農舍或設施,挖土及置放回填外來土壤,甚至進行種電投資,都涉嫌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規定,若環保局稽查人員查獲,依法將裁處並限期改善,最高開罰75萬元,並按次裁罰,呼籲農民別心存僥倖,一旦被查獲金錢損失更大,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