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萬人忘領退休金 勞保局主動通知
2016/07/12 16:55
[記者吳柏緯/台北報導]勞保局今天表示,為保障勞工請領退休金的權益,勞保局每年會定期清查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如果勞工滿60歲且停繳退休金1年以上,會被認定為可能已經退休,因此勞保局會主動發函通知勞工提出申請退休金。
依規定,雇主應為適用勞基法之勞工(含本國籍、外籍配偶及陸港澳地區配偶),按月提繳不低於其每月工資6%之退休金,儲存至勞保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勞工年滿60歲即可請領。
由於勞保局同時辦理勞退新制及勞工保險業務,有部分勞工把退休時申請的勞保老年給付,誤認為是勞工退休金,因此未申請勞工退休金。
勞保局提醒勞工,「勞工退休金」與「勞保老年給付」均為勞工退休後兩項經濟生活保障,勞工退休時除符合老年給付請領規定,可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外,如果有參加勞退新制,年滿60歲就可以請領新制的勞退個人專戶退休金,可同時享受勞保、勞退的雙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