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交條例修正三讀 闖平交道最重罰9萬
2016/11/01 17:34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闖越鐵路平交道最高重罰9萬元!立法院今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4條條文修正案」,將闖越平交道的罰款大幅提高,可處1萬5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
根據修正條文,有不遵守看守人員指示,在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遮斷器開始放下,仍強行闖越;或者在無人看守管理、無遮斷器、警鈴及閃光號誌設備的鐵路平交道,設有警告標誌或跳動路面,不依規定暫停逕行通過;在鐵路平交道超車、迴車、倒車、臨停或停車,皆處可處1萬5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