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奘學生學科被當 質疑學校未給予申訴說明機會
2017/01/10 19:56
[記者洪美秀/新竹報導]新竹市玄奘大學有學生因學科被當,向學校提起申訴後,質疑學校未讓其答辯,加上向教育部提出訴願後,也未在3個月內答覆,導致他的就學權益受損,且無法順利升級,控訴學校行政疏失導致其無法升級。
對此,玄奘大學主任秘書王榮聖說,學生1個學期18週僅來上4次課,經網路點名及老師現場點名都已確認沒到學校上課,加上老師根據其學習報告等表現還不夠因此將其當掉,並已請學生提出書面答覆,校方認為這些都已足夠佐證學生的學習狀況,不需要學生到場答辯,因此尊重老師的教學權和最後決定。
王榮聖說,學校老師不會惡意搞學生,多數老師都會希望學生認真學習及來上課,也希望學生學習有成就感,因此學校行政程序並無疏失。
投訴學生指稱,他在103年就修習學校的法律系學分班共33個學分,後來104年經學測進入學校就讀法律系,也順利修習相關學分,照理,現在他應該已升到三年級,但學校認為他學分不足,因此未讓他順利升級,他提出訴願,學校卻置之不理。
主秘王榮聖說,依照學校相關規定,修習學分班的學生,要能升級必須修滿36個學分,但這名學生只完成33個學分,學校依規定當然無法給予升級,且都一視同仁處理。
此外,投訴學生說,他在大二時有一個學科被老師當掉,他向學校申訴後,學校理應請學生來答辯,但學校未依程序請他說明,後來他向教育部提出訴願,學校也未在3個月內答覆相關訴願,學校的行政不作為,讓他喪失就學權益,也未讓他說明就當掉他的學分。
投訴學生說,他可以拿出相關佐證來證明學習上的成果,包括學科報告及請假等,照理學校應給他說明的機會,但學校違規在先,又不理其訴願,已嚴重損害其就學權,他會繼續申訴及提出訴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