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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過世就有晚輩肖想遺產?呂秋遠公開教戰守則

律師呂秋遠今(8)日在臉書分享遺產處理的重要觀念,並直指子女不該認為「父母財產都是自己的」。(資料照,記者俞肇福攝)

律師呂秋遠今(8)日在臉書分享遺產處理的重要觀念,並直指子女不該認為「父母財產都是自己的」。(資料照,記者俞肇福攝)

2017/02/08 21:01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長輩還沒過世晚輩就在「肖想」遺產時該怎麼辦?律師呂秋遠今(8)日在臉書痛斥子女竟認為「父母財產都是自己的」,並分享遺產處理的重要觀念,包括「遺囑到公證人那裡做公證遺囑最好,其實律師用處不大」、「遺產有特留份的設計,要詳細算好」等。

綜合媒體報導,呂秋遠今日在臉書以實際案例分享遺產處理的重要觀念,「基本上,遺囑做公證遺囑最好,也就是到公證人那裡做,其實律師用處不大。另外,遺產會有特留份的設計,也就是無論如何,即使你決定把所有遺產都給誰,法定繼承人還是可以取得本來應得的一半,這就叫做特留份。所以你如果決定把房子只給特定人,是不可行的。一定要詳細算好特留份的金額,盡量不要讓房子讓兩個不合的人持有」。

呂秋遠指出,「錢這種東西,花完的叫財產,沒花完的叫遺產」、「好好善待自己,讓這些東西變成財產,遺產,只會讓人吵架」,他並痛斥子女自己擁有父母財產的想法,「總之你媽神智清楚,沒有受監護宣告,她愛給誰就給誰」、「房子既然已經透過繼承,登記在你媽名下,你媽要讓你妹賣掉,那是她的權利,你無權阻止她,更不應該認為那是你的,自己不會去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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