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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遊行程最多限開300公里 遊覽車公會反對

許多遊覽車持續載遊客到武陵農場一日遊賞櫻。(資料照,記者歐素美攝)

許多遊覽車持續載遊客到武陵農場一日遊賞櫻。(資料照,記者歐素美攝)

2017/02/21 20:10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交通部觀光局說旅行業者旅遊產品行程規劃,若以遊覽車為交通工具,行駛平面道路每日以300公里為原則;含山區道路每日以200公里為原則。對此,中華民國遊覽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魯孝亞表示,今日開會時就有反應,不應以公里數計算方案讓旅行社從業人員規劃旅遊行程;主張旅行社安排行程規劃,應該依照勞動工時規定,在8小時內規劃旅客行程,不可用10小時或11小時去規劃行程。否則遇交通尖離峰或塞車及不可抗拒因素時,易讓司機超過工時、疲勞駕駛進而提高事故發生風險。

含山區道路每日以200公里為原則

國內旅遊產品行程安排是以旅行社為源頭,依據天候、路況、景點等安排設計,應在規劃行程時,將塞車等因素納入考量。魯孝亞強調應回歸勞基法照顧勞工基本精神,也就是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也要教育租車人,駕駛有受到勞基法保障限制,絕對沒有想像空間。

遊覽車公會全聯會表示堅決反對以每日平面路段行駛300公里,山區路線200公里為規劃或規範一日遊安排規劃的共識。駕駛人休息時間認定,勞基法解釋為勞工不受雇主管控下,可自主安排時間為休息時間,遊覽車公會全聯會主張加強制定為駕駛人休息時間,不可受乘客或任何人打擾,才可認定為休息時間。

魯孝亞︰應依照勞動工時規定

另外,建議政府相關單位重視駕駛員休息品質,在各大風景區或國道休息站設司機休息室,讓長途開車的司機能有空間好好休息,而不是在車上休息。否則夏天車子像烤箱、天冷像冰櫃,完全無法讓司機達到充分休息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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