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健署:6成4的產婦使用公共場所哺乳
2017/03/16 12:48
〔記者林彥彤/台北報導〕國健署今天公布公共場所哺集乳室使用情形調查結果,結果有6成4的產婦表示過去有使用過公共場所哺集乳室,而全國的哺集乳室類比中,公營事業設置最多,占6成7。
國健署去年以電話訪問調查近1萬2000多位產婦過去有無使用公共場所餵奶或擠奶,結果有6成4的媽媽有使用,並統計各地方衛生局的資料,去年全台公共場所哺集乳室就突破3122處,其中公營事業設置公共場所哺集乳室最多(達67.6%,2110家)、再來是各級學校(8.6%,269家),百貨公司及零售式量販店占(7%,218家)。
國健署婦幼組組長陳妙心指出,由於媽媽在哺乳期會有帶寶寶外出的需求,又當寶寶餓的時候就會需要哺餵母乳,因此近幾年政府都有持續輔導業者或是職場提供公共場所哺集乳室,並依據「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督導環境衛生與安全。
陳妙心說,母乳哺育可以降低媽媽產後出血、罹患卵巢癌與乳癌的機會,以及幫助媽媽產後恢復快,同時也降低寶寶腸胃道、呼吸道、過敏以及中耳炎的機率等,好處多多。
另外,陳妙心也提到,有20.1%的產婦因工作環境或性質不方便而無法餵哺母乳,呼籲各雇主落實並執行性別工作平等法與勞動基準法規定,讓職場哺乳婦女能在規定的休息時間外,給予每天上、下班各半小時的集乳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