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造假案 郭明良停權10年 追回154萬
〔記者陳炳宏/台北報導〕有關國立台灣大學教授郭明良研究團隊涉及學術倫理案,科技部與教育部今天召開聯合記者會,說明審議程序及結果,記者會由科技部常務次長陳德新與教育部政務次長姚立德共同主持,科技部審議結果,認定11篇涉及違反學術倫理,8篇未違反,其中郭明良教授違反部分達8篇,違反內容包括造假與督導不周,遭停權10年,並追回94到105年相關計畫研究主持費154.25萬。
此外,教育部的處分部分,郭明良遭撤銷教育部學術獎,及其獎金60萬。台大則遭扣減該校106年度補助經費5400萬元。
教育部高教司司長李彥儀表示,教育部就17篇有疑義論文認定違反學術倫理共9篇,其中台大有8篇,多屬圖片數據涉及造假或變造嚴重情節。
教育部認定楊泮池督導不周
至於台大校長楊泮池部分,李彥儀說,教育部認定楊泮池雖未違反學術倫理,但重要作者兼學術行政主管不周責任,楊池畔仍有應注意未注意的責任。
科技部表示,經調查共有重複使用圖表一個,36個圖表變造、造假,共8位研究人員涉案,審查過程已經請當事人到案說明,或補充資料後才認定。
其他被科技部認定違反學術倫理論文部分,還有教授林明燦、張正琪、副研究員蘇振良、副教授譚慶鼎、副教授林本仁,違反學術倫理論文部分各1到4篇,並遭停權1到8年,並追回相關計畫研究主持費;而醫師楊卿堯與教授嚴孟祿則違反學術倫理1篇,各處書面告誡,相關懲處已用書面通知本人與相關機構。
而副研究員蘇振良違反學術倫理3篇,除停權5年,追回96到105年相關研究計畫主持費34.5萬外,也遭科技部撤銷吳大猷先生紀念獎資格並註銷獎牌。
科技部指出,依案件內容進行初審,如有疑義則進行部級複審,並與教育部召開2次會議,生科司並組成學術倫理委員會,進行相關分析,總共召開7次初審會議,逐一檢視內容、圖表、數據,並請專業工程師,進行影像分析。
今天包括科技部綜規司司長林廣宏說明科技部審議情形,教育部高教司司長李彥儀說明教育部審議情形,另外,科技部生科司司長蔡少正也出席說明比對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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