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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納管水井要收水權費 農民反彈醞釀抗議

雲林縣政府推動既有水井主動申報納管,如今傳出要收水權費,引發農民反彈。(記者廖淑玲攝)

雲林縣政府推動既有水井主動申報納管,如今傳出要收水權費,引發農民反彈。(記者廖淑玲攝)

2017/04/21 20:37

〔記者廖淑玲/雲林報導〕「種一輩子田也沒聽過要繳水權費」,雲林縣納管水井要收水權費,引發農民反彈醞釀抗議,要求雲林縣政府應自行吸收,不得轉嫁給農民。

雲林縣政府推動既有水井主動申報納管政策,以99年8月4日前既有水井主動申報納管政策,水井納管後可避免遭檢舉而填塞,虎尾、土庫地區農民紛紛收到徵收水權費的公文,每口井2700元,造成農民極度不滿。

今天雲林縣府委託宣導團隊在虎尾墾地里作業將至5月3日,不少農民獲悉要繳交2700元,且3年後需再複審,若用水超量將停權甚至開罰,引發農民怨聲載道,怒罵農田水源有限,甚至分配不公,水圳內沒有水可灌溉,農民當然要挖水井,不然沒水種不出農作物,難道要農民喝西北風?

種田超過半世紀、一名70多歲的蔡姓農民說,灌溉用水井全由農民自行僱工付費,去年要求申報,今年就說要徵收水權費,擺明要讓老農走上街頭抗議。

雲林縣府說明,考量民眾需求,今年起至109年分年分鄉鎮委託服務廠商針對已完成複查作業納管水井,輔導取得合法水權狀,並依經濟部水利署水權登記收費標準規定,每一水權登記案件收取工本費2700元,即包括履勘費1000元、登記費1200元、水權狀費500元,並非另行增訂收取。

雲林縣政府委託廠商在虎尾墾地里宣導納管水井要收水權費。(記者廖淑玲攝)

雲林縣政府委託廠商在虎尾墾地里宣導納管水井要收水權費。(記者廖淑玲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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