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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阿莫聲明「合理使用」 學者虧給他「諾貝爾法學獎」

谷阿莫強調二次著作權的合法性,與片商槓上。(翻攝自谷阿莫影片)

谷阿莫強調二次著作權的合法性,與片商槓上。(翻攝自谷阿莫影片)

2017/04/25 13:24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靠「X分鐘看完電影」深受粉絲喜愛的谷阿莫,但也引發版權爭議遭提告「侵權」。谷阿莫昨晚在YouTube頻道放上自拍短片反駁,強調作品基於著作權「合理使用」。但有學者虧,指出若他能具體訂出「合理使用」的具體條文,推薦頒發「諾貝爾法學獎」給谷阿莫。

東吳大學法學院科技暨智慧財產權法研究中心主任章忠信,今天在臉書粉絲團及部落格「著作權筆記」討論谷阿莫遭片商提告侵權的例子,他發文表示,「X分鐘看完電影系列短片侵害著作權嗎?」,並引用《著作權法》法條第65條第2項,用4項判斷基準來判斷是否為「合理使用」。

4項判斷基準為:「利用之目的及性質,包括係為商業目的或非營利教育目的」、「著作之性質」、「所利用之質量及其在整個著作所占之比例」、「利用結果對著作潛在市場與現在價值之影響」。

章忠信表示,「合理使用」的判斷,可以說是比較性考量,也就是說合理使用之判斷,沒有絕對性標準。而谷阿莫的「X分鐘看完電影系列短片」到底是不是合理使用,最後是法院說了算。

章忠信也指出,「合理使用」不易界定,也必須依不同個案事實判斷,谷阿莫說要推動網路著作權合理使用原則之立法,事實上不會成功。「在著作權或合理使用的議題上,著作權人與利用人絕不是壁壘分明的兩方」。章忠信也轉貼谷阿莫的臉書聲明影片留言酸說,「他要推動的網路著作權合理使用原則的立法具體條文是甚(什)麼。如果阿莫能定出來,一定要推薦頒一個諾貝爾法學獎頒給他」。

谷阿莫在YouTube頻道放上自拍短片反駁,提「合理使用」這四個字,卻遭學者揶揄,推薦頒給他諾貝爾法學獎。(圖擷自臉書粉絲團「著作權筆記」)

谷阿莫在YouTube頻道放上自拍短片反駁,提「合理使用」這四個字,卻遭學者揶揄,推薦頒給他諾貝爾法學獎。(圖擷自臉書粉絲團「著作權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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