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違章工廠限期拆除? 中市府:涉工安、環安才會拆
2017/05/12 16:52
〔記者黃鐘山/台中報導〕「台中市區域計畫」實施5年內,不願配合輔導或搬遷政策的農地違章工廠將依法拆除,工廠搬遷6個月內必須恢復農用。市議員曾朝榮、李天生今日說,消息傳出後搞得業者人心惶惶;對此市府經發局長呂曜志說,涉及工安或環安事件才會排拆。
市議員曾朝榮、李天生、劉淑蘭今天在議會財經業務質詢,均關心產業園區、未登記工廠等問題;市議員何文海則關心台中工業區需求及開發情形。曾朝榮說,市府推出「台中市區域計畫」,是希望讓農業區違章工廠合法化,但最近傳聞農業區未登記工廠要拆除,市府應說明清楚。
呂曜志說,市府推出「台中市區域計畫」新訂或產業型擴大都市計畫中,為均衡環境保護與產業發展,將原產業型計畫從4處、3657公頃,調整為3處,分別為神岡、十九甲與塗城、大里樹王,面積大幅調降至388.73公頃。
市府希望提供合法產業出路,減少違章或未登記工廠,因此針對這幾個區域範圍5公里內的未登記工廠,將優先進行強化輔導,其他區域未登記工廠,將先依法列管,除非有重大工安、環安事件,或前年元旦起新增的未登記工廠,才會移請權管機關排拆等剛性處理。
呂曜志強調,產業型擴大都市計畫僅為區域計畫中的一部分,區域內如有優良農田,會優先規劃為受保護的農業區,並加強管制,確保不受破壞或汙染,兼顧環境與產業發展需要;而立法院也正在討論延長臨時廠登期限,若中央修法通過,則可再延長5年輔導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