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嶼飛魚季外地人來船釣 議員:在地護漁有什麼用?
2017/05/23 12:03
[記者張存薇/台東報導]台東縣蘭嶼鄉每年2到7月是飛魚季,為保護珍貴的海洋資源及傳統文化,農委會已公告禁止沿岸3海里內禁止機動船捕魚,不過卻有外縣市漁船在此期間到蘭嶼沿岸「船釣」,蘭嶼鄉議員黃天德今天痛批,鄉民尊重傳統,認真護漁、卻都被外來民眾釣走,建議訂出飛魚季期間更明確規範。
黃天德說,飛魚季期間,蘭嶼人依傳統不會船釣、或漁船拖釣,也是為了維持近海生態漁業,但護漁期間仍有台南漁船進入蘭嶼海域釣魚,這樣蘭嶼人護魚到底是為了什麼?建議在飛魚季期間,蘭嶼沿岸6海里內禁止所有磯釣、底棲網釣及船釣。
農業處長許瑞貴表示,相關規定不得牴觸農委會規定,會再與農委會協商,再研擬如何訂出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