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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救天外天劇場 網路連署籲中市府撤回恐龍決議

針對台中市文資處指出,經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確認未具合法文化資產身分,文史工作團體發起連署籲「撤回恐龍決議、重啟文資審議」。(台中文史復興組合提供)

針對台中市文資處指出,經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確認未具合法文化資產身分,文史工作團體發起連署籲「撤回恐龍決議、重啟文資審議」。(台中文史復興組合提供)

2017/05/24 16:18

〔記者蘇孟娟/台中報導〕台中天外天劇場保存引關注,日前台中市文資處指出,經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確認未具合法文化資產身分;台中文史復興組合23日晚間以「撤回恐龍決議、重啟文資審議」為題,發起網路連署,短短十二小時湧入逾千人響應連署,盼台中市政府重啟天外天劇場文化資產審議。

台中文史復興組合指出,天外天劇場是台中僅存的日本時代老劇場,也是唯一由台灣人自建、自營,象徵以創建人吳子瑜為首之文化協會仕紳對振興本地文化與對日本統治者為文化抵抗的決心。

該團體指出,天外天劇場是見證百年來台中城市發展、變遷的經典劇場建築,也是台中不能再失去的珍寶,若天外天能成功保存、修復與活化,將成為台中人對故鄉的驕傲所在,但如今政府文資保存決心、城市發展價值觀均已倍受質疑。

連署提出3大訴求,包括:1、天外天歷史文化價值可受公評,「所有權人不同意」等非文資因素不應成為審議結果之理由;2、台中市府應對不符文資專業性的審議結果,退回重審,還給天外天劇場公正、客觀、整體的文資身分評價。3、對於台中市政府現有棄守文資專業的結果,考量天外天急迫性及其珍貴價值,懇請文化部援引文資法110條,代行職權並逕行予以指定。

團體統計,網路連署在昨日晚間發出後12小時內,已有上千人響應、連署,連署人來自全台各地,亦有許多台中市民表達對故鄉文化資產的掛念以及對保存的希望。

連署中有人提及不希望台中只剩下商業化的「文創」地景,希望可以保存這樣一座難得的古蹟與記憶,並且維護、再出發,希望城市的記憶可以被保存,「一個城市之所以偉大不在於她有多少的新建築而是她累積了多少的歲月。」等意見。

更有人指出,「天外天劇場好好整修,不論在建築美學或歷史角度,都可以和國家歌劇院遙相呼應,何樂不為」,更呼籲「當全民想替台中鐵道沿線留下深具魅力的城市遺產已成事實,市府重啟審議就是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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