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豆干抽驗1成5不合格 防腐劑或殺菌劑超標
2017/06/23 15:09
〔記者蔡淑媛/台中報導〕台中市衛生局今天公佈5月抽驗市面販售的豆乾結果,40件中有6件不合格,1家超市,5家攤販,防腐劑苯甲酸或雙氧水過氧化氫超標,除要求下架,也將依違反食安法開罰3萬至300萬元。
衛生局指出,全市製造豆干不合格,有東勢區張大衛攤抽驗「白豆干」檢出過氧化氫陽性(標準為陰性/不得殘留)來源為太平區保潔豆腐店;東勢區三民街果菜行的「小白干」及東區麗秋素食抽「五香豆干」均檢出「苯甲酸1.10g/kg(標準<0.6g/kg),來源東區松統企業,已要求業者下架,並約談來源商裁罰。
另外東區精美豆類食品行「申港豆干」也檢出過氧化氫陽性及大里區領鮮超市(方里企業)「黑豆干」驗出防腐劑苯甲酸0.72g/kg(標準<0.6g/kg)」、南屯區福元豆腐店「大黑干」檢出苯甲酸0.70g/kg分別移請上游廠雲林縣、南投縣政府衛生局查處。
衛生局指出,過氧化氫(H2O2)俗稱雙氧水,可做為食品殺菌劑,具漂白、防腐效果,依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規定,但食品中不得殘留,過量食用可能引起頭痛、嘔吐等;而苯甲酸俗苯甲酸稱安息香酸為食品防腐劑,過量食入可能對腸胃道引起刺激不適或胃痛、影響肝腎。
夏日高溫豆干類未妥善保存易變質腐敗,業者恐違法添加劑防腐、殺菌,這波衛生局針對傳統市場、大賣場、超市商店等,抽驗料理滷味常用的未調味豆乾,如大黑干、黃豆干、五香豆干等,檢驗項目含12項防腐劑、過氧化氫及法規外的皂黃、二甲(乙)基黃,有1成5不合格超標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