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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費醫療健保2倍價上限規定 擬9月取消

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資料照,記者吳亮儀攝)

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資料照,記者吳亮儀攝)

2017/06/24 18:45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衛福部擬修正「醫療費用收費標準核定作業參考原則」,將取消非健保特約院所的收費,以及非健保身分外籍人士到健保特約院所的收費,不得超過健保價2倍的規定,最快9月就會上路。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表示,但本國人到健保特約院所自費,還是維持健保2倍價上限的規定。

《蘋果日報》報導,石崇良表示,過去醫療院所自費項目,是依照健保給付的2倍價格為收費上限,但台灣健保價太低,導致醫界表達異議,所以才會進行修訂。

石崇良表示,目前規劃非健保特約院所收費,健保價2倍內是「直接同意」,若超過則是採專案處理,院所需檢附成本分析,核定後就不受2倍限制。

若是在健保特約院所自費,非健保身分外籍人士也是取消收費上限,但本國人還是維持健保2倍價上限的規定。

石崇良補充,診療費部分,非健保特約院所醫師將取消上限,全由院所自訂,讓患者自行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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