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農業局輔導收購荔枝,期限至7月15日
2017/06/29 14:07
〔記者歐素美/台中報導〕今年台中市荔枝受荔枝椿象及氣候影響,致果粒偏小,為穩定市場價格並保障農民收益,台中市農業局輔導農會辦理荔枝加工果收購作業,每公斤收購價18元,預計收購760公噸,收購期限從即日起至7月15日止,太平、大里、霧峰及神岡等4處荔枝產區農民可向當地農會繳售。
農業局指出,台中市荔枝種植面積約1905公頃,預估年產量約13773公噸,主要產區集中太平、大里、霧峰及神岡等區,往年此時荔枝園已是結實纍纍,今年受荔枝椿象及氣候因素影響,果粒出現大小不一情形,近日更因梅雨季連續豪雨,導致落果,影響果品品質。
農業局表示,為保障果農收益,市府辦理荔枝收購加工,希望有效穩定市場價格,並提升產品附加價值,呼籲太平、大里、霧峰及神岡4區荔枝果農,於收購期間內就近向在地農會洽詢收購作業,並籲請消費者優先選購台中市優質農特產品,以行動支持在地果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