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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寨溝景區關閉 觀光局公布解約退費原則

九寨溝景區關閉,多家旅行社8月底前都取消出團。(法新社)

九寨溝景區關閉,多家旅行社8月底前都取消出團。(法新社)

2017/08/09 14:26

〔記者蕭玗欣/台北報導〕中國四川九寨溝昨晚發生規模7.0大地震,目前景區已公告關閉,多家旅行社8月底前都取消出團,交通部觀光局表示,已與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及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商定旅客參團解約退費處理原則;同時請旅行業者及領隊應隨時注意旅客情況與安全,調整行程避開地震影響區域,以維護旅客旅遊安全。

處理原則包含:

一、出發前:因地震災害係屬不可歸責於旅行社與旅客雙方之事由,直至九寨溝景區開放接待旅客前,旅行社或旅客任何一方得解除契約,並應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4點(對照定型化契約範本第14條):「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本契約之全部或一部無法履行時,任何一方得解除契約,且不負損害賠償責任。前項情形,旅行業應提出已代繳之行政規費或履行本契約已支付之必要費用之單據,經核實後予以扣除,並將餘款退還旅客。任何一方知悉旅遊活動無法成行時,應即通知他方並說明其事由;其怠於通知致他方受有損害時,應負賠償責任。為維護本契約旅遊團體之安全與利益,旅行業依第一項為解除契約後,應為有利於團體旅遊之必要措置。」規定辦理。

二、出發後:倘旅客於旅遊途中受地震災害影響致須變更旅遊行程;為維護旅遊團體之安全及利益,如因此超出原訂費用時,應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20點(對照定型化契約範本第26條)規定,旅行社不得向旅客收取,並應妥適安排旅客返台。

三、旅客與旅行社如遇有解約退費之消費爭議無法解決,得檢附相關收據及契約以書面向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台北市民權東路2段9號5樓)或觀光局(台北市忠孝東路4段290號9樓)申訴;相關旅遊諮詢可利用觀光局免付費電話 0800-211734、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申訴專線02-25995088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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