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郵輪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出爐 退費規定須行前告知

越來越多國人選擇郵輪出國旅遊。(記者蕭玗欣攝)

越來越多國人選擇郵輪出國旅遊。(記者蕭玗欣攝)

2017/10/17 20:28

〔記者蕭玗欣/台北報導〕台灣去年晉升亞洲郵輪第二大市場,國外旅遊興起一股郵輪熱潮,但國內未有郵輪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旅客不管提前幾天取消行程,恐怕都得賠上全額團費,衍生許多消費糾紛。為此,交通部預告「郵輪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規定旅行社當天取消行程才須退回所有團費,若提前幾天通知,退費費用則由船公司說了算,提醒旅客參團前千萬要注意契約內容。

觀光局業務組專門委員金玉珍表示,目前旅行社辦理郵輪國外旅遊,多以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附加「郵輪特別協議書」與旅客簽約,但兩者對於提前解約的賠償金額規定不同,產生許多爭議,鑒於近年郵輪市場成長快速,因此希望訂定統一規範供業者及旅客參考。

金玉珍表示,該草案共有33項應記載事項和10項不應記載事項,主要以民法和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為依據。

金玉珍說明,草案不同於國外定型化契約的項目包括新增第6項的「旅行業應提醒旅客購買郵輪行程取消等相關保險」,她說,目前市場尚未有針對郵輪產品的取消險,但是郵輪產品價格高,旅客提前預訂得先付全額費用,若取消訂位恐衍生高額賠償費,增訂該項目是希望提醒業者及消費者,同時也希望能催生該類保險。

另外,此次草案也明訂「郵輪旅遊活動無法成行時旅行業之通知義務及賠償責任」、「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及其責任」項目,若旅行社當天取消行程,就得全額退費;反之,若旅客當天取消訂位,也要賠上全額團費。

至於旅行業者或旅客非當天取消行程或訂位,旅行社都要在行前告知旅客退費規定,如提前在出發日前幾日以前告知,就要賠償幾成的旅遊費用,也就是說,退費規定仍以郵輪公司為主。

金玉珍說,現行退費規定都是在事發後旅客才會得知,但草案規定旅行社須在行前就告知旅客,讓旅客有選擇權。

觀光局表示,該草案適用於郵輪國外團體旅遊,Fly Cruise的行程也包含在內,但自買艙房的旅客就不予適用。該草案預告其為60天,若各界無意見就送行政院消保處審議,期望趕在明年暑假上路。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