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政院修法通過 禁製造販售電子菸 警示圖文面積不得低於85%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內容包含禁止製造、輸入、販賣、展示電子菸,警示圖文面積也從不得少於35%,大幅提高到不得少於85%等。圖為示意圖。(資料照,記者林彥彤攝)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內容包含禁止製造、輸入、販賣、展示電子菸,警示圖文面積也從不得少於35%,大幅提高到不得少於85%等。圖為示意圖。(資料照,記者林彥彤攝)

2017/12/21 19:24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行政院會今天通過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內容包含禁止製造、輸入、販賣、展示電子菸,警示圖文面積也從不得少於35%,大幅提高到不得少於85%等。

違法製造與輸入電子菸 最重罰25萬

行政院會今通過《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草案後續將送立法院審議。草案內容包含禁止製造、輸入、販賣、展示電子菸,違反法令製造與輸入電子菸罰5萬元到25萬元,販售、展示廣告則罰1萬元到5萬元。另也規定未滿18歲跟孕婦不得吸食電子菸,也不能在禁菸場所使用。

至於一般菸品的部分,包裝的警示圖文面積也提高到不得小於85%;如有民眾因為勸阻吸菸或拒絕供應菸品給18歲以下者而遭到侵害,草案增訂將提供法律跟醫療扶助。另外,為避免青少年受誘惑,修正草案也禁止加味菸,菸品不得使用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口味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用的添加物;以及禁止菸商以具名公益贊助方式,提升企業形象或改變兒少對菸草危害的認知。

5年內違法3次 將廢止許可執照1年至3年

在罰則方面,草案也加重菸品業者違法菸品廣告或促銷的罰則,5年內違法3次,將廢止許可執照1年至3年;另授權主管機關可公告禁止製造、輸入、販賣、展示或廣告足以使人產生模仿菸品使用的物品。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吸菸有害健康☆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