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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底再公布合法露營名單 違法者也揭露

觀光局設置的露營專區16日上線,觀光局今天表示,露營專區網站第二波將持續公布合法露營名單,同時揭露違法名單,預計今年3月底公布。 (圖擷取自觀光局露營專區網頁)

觀光局設置的露營專區16日上線,觀光局今天表示,露營專區網站第二波將持續公布合法露營名單,同時揭露違法名單,預計今年3月底公布。 (圖擷取自觀光局露營專區網頁)

2018/01/17 15:18

〔記者蕭玗欣/台北報導〕違法露營地遍布全台,觀光局今天表示,露營專區網站第二波將持續公布合法露營名單,同時揭露違法名單,預計今年3月底公布。

觀光局本月16日「露營專區」上線,首波公告85個公有、合法露營場及民營觀光遊樂業附設露營場及全國教育類童軍營地資料,內容是經內政部營建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教育部、交通部觀光局及地方政府等機關盤點合法取得土地使用開發,並依法設置露營設施的場地結果。

由於民間露營網站統計的露營區數量高達1789個,觀光局掌握數量不到5%,遭外界詬病。觀光局表示,民間自行公告的露營場地,有些是涉及露營場地土地申請使用、開發許可、有些是因為露營設施等安全要件資料均需要確認,接下來將協調地方政府積極查報,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轄管具有露營設施的合法休閒農場、位於都市計畫區的遊憩區、露營區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的丙種建築用地、遊憩用地等符合土地管理的露營場地,尚待中央部會及地方政府盤點露營資訊,列為後續公告名單。

不少露營業者抱怨,中央政府無統一法規供業者依循,觀光局表示,「露營專區」網站也建置『相關網站』,連結嘉義縣、新竹縣、苗栗縣、屏東縣、新北市等縣市政府露營相關規範,提供尚未訂定露營規範的縣市政府參考。

另外,觀光局去年11月也函請中央部會及地方政府提供轄區內違反水土保持法、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森林法、建築法等規定開罰的場地資枓提供彙整,目前相關目的事業主管單位尚在查核此類資料,相關單位可以即時公布資料,「露營專區」網站也會同步揭露。而第二波公告期間預訂於今年3月底。

此外,交通部觀光局近日將再函請中央部會及地方政府盤點確認轄區內土地申請使用、開發許可、露營設施等資料的場地,未來將開放各單位自行上網填報查核情形,考量此系統建置完成前,由各單位提供交通部觀光局彙整於「露營專區」公告。

為確保露營場安全及消費者權益,觀光局表示,將依據上月的「露營場設置及管理研商會議」中各單位意見修正「露營場土地使用申請流程圖」及「露營場管理要點草案」,並盤點露營場地需符合都市計畫法、區域計劃法等土地管理法規。

觀光局表示,「露營場土地使用申請流程圖」及「露營場管理要點草案」引導露營者經營者依規定申請土地使用、開發許可、設置露營設施之場所,如未依規定申請者,相關單位依法開罰,並要求改善或停止營業,非無法可管。該要點草案已就收費經營的露營場規範其應維護露營消費者權益相關事項,未來各單位可自行即時公布並同步在「露營專區」網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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