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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1坪建地糾紛 男子向監委攔路下跪陳情

苗栗市民徐文燕因與建商建地糾紛,攔路下跪向監委高鳳仙(右三)陳情,遞交陳情書。(記者張勳騰攝)

苗栗市民徐文燕因與建商建地糾紛,攔路下跪向監委高鳳仙(右三)陳情,遞交陳情書。(記者張勳騰攝)

2018/01/22 11:20

〔記者張勳騰/苗栗報導〕苗栗市民徐文燕因1坪大樓建地糾紛,質疑苗栗縣政府非法核發給建商使用執照,今天趁監委高鳳仙、尹祚芊下鄉巡察時,身背「冤」的紙牌,攔路下跪向高鳳仙陳情遞交陳情書,高鳳仙馬上將他扶起,徐則無奈得說:「我陳情N次了!」

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副處長吳俊賢拿出台中高等行政法院90年3月的判決強調,此建案核發使用執照,是合法發照,而建商占地部份,為越界建築部份,須透過民事訴訟,法院是判決建商應返還土地,惟法院要求徐男需繳交100多萬代拆除執行費,惟徐男未繳,所以拖延迄今。

這起建地產權糾紛已長達25年,徐文燕說,他位在苗栗市中華路建地3平方公尺、約1坪大,被劉姓地主占用興建大樓,苗縣府81年核發建照,他隔年聲請假處分,但苗縣府仍在86年違法核發使用執照,根本是違背法院假處分暫時狀態,如今造成強制執行上困難,他從84年起向監委等單位陳情,答覆均讓他不滿,質疑苗縣府欺人太甚,要求苗縣府應儘速拆屋還地。

劉姓地主也無奈的說,當初土地是徐男向他買的,因合建不成,徐卻要他高價買回,他無法接受,82年蓋大樓時,衍生產權爭議後,原買主紛紛退訂,當時他是邊貸款邊蓋大樓,導致他背債1億多元,對方純粹是想敲詐被他拒絕,如今他已一無所有,若要拆屋還地,就請對方自行去拆吧。

苗縣府工商發展處副處長吳俊賢強調,法院判決苗縣府核照過程,並無不法。(記者張勳騰攝)

苗縣府工商發展處副處長吳俊賢強調,法院判決苗縣府核照過程,並無不法。(記者張勳騰攝)

苗栗市中華路徐男與建商爭議的土地,大樓完工後,外牆仍未做最後處理。(記者張勳騰攝)

苗栗市中華路徐男與建商爭議的土地,大樓完工後,外牆仍未做最後處理。(記者張勳騰攝)

徐文燕所指與地主爭議的建地,約一坪大。(記者張勳騰攝)

徐文燕所指與地主爭議的建地,約一坪大。(記者張勳騰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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