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商港空污 交通部祭7700萬推4措施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為降低商港區域船舶排放硫氧化物等空氣污染,交通部航政司長陳進生表示,配合行政院核定「空氣污染防制行動方案」,今年預計提供7700萬元補助,推動船舶減速、使用低硫燃油、擴大岸電設施使用、商港貨櫃場機具全面電動化等4項措施,提升港區空氣品質。
船舶減速方面,台灣港務公司已於102年起,開始宣導船舶於進出港區20浬範圍內,減速至12節(時速22.224公里)以下,去年已有40%船舶配合,減碳成效達8萬2000公噸。陳進生表示,今年目標國際商港區域範圍船舶,100%配合減速至12節以下,並針對貨櫃輪及國際郵輪於進出港區20浬範圍內,減速至12節以下者,給予每航次8000元獎勵,補助上限3200萬元。
船舶改用低硫燃油方面,雖國際公約規定,國際航線船舶應於民國109年1月1日起,全面採用含硫量0.5%以下低硫燃油;但為及早改善港區所在地區空氣品質,交通部已於今年1月25日依商港法第75條預告修正法規,若今年7月順利完成修法,預計明年起就開始實施,屆時若違反規定,將依商港法第66條,處10萬至50萬元罰鍰。不過今年仍以補助來鼓勵船舶使用,2月1日起針對進入高雄港國際航線船舶,提前改用低硫燃油船舶,每艘次可獲5000元獎勵金,補助上限4500萬元。
擴大岸電設施使用方面,港務公司自有港勤船舶目前已全面使用低壓岸電;商船使用高壓岸電部分,高雄港已建置11座高壓岸電設備,港務公司已提供初期免收岸電設備使用費,以降低航商成本。
港區施工機具減污方面,現在7大國際商港自營櫃場,及主要貨櫃場已經全面電動化,其餘施工機具像是堆高機等,則使用含硫量低於10PPM的高級柴油;未來港務公司將會同地方政府,將港區劃設為空氣品質維護區,依據環保署新訂施工機具排放標準辦理相關管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