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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學審會工作小組:管中閔爭議論文回歸台大認定

學審會工作小組今開會達成共識,教育部高教司司長李彥儀表示,管中閔被質疑有違學倫的爭議論文,委員們認定非學術成果,應回歸台大認定。(記者林曉雲攝)

學審會工作小組今開會達成共識,教育部高教司司長李彥儀表示,管中閔被質疑有違學倫的爭議論文,委員們認定非學術成果,應回歸台大認定。(記者林曉雲攝)

2018/02/26 20:55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台灣大學校長當選人管中閔被檢舉與暨南大學教授陳建良在中研院發表聯名論文,與暨大張姓研究生碩士論文高度雷同,教育部學術審議會工作小組針對論文定位進行討論,開會剛結束,教育部高教司長李彥儀今晚說明,今天的會議為諮詢會議,會議未討論管中閔涉及爭議的論文實質內容,各領域召集人討論之後達成3個共識,認為此論文非受規範的學術成果,要回到學校或領域同儕認定,因此應由台大認定,教育部予以尊重。

李彥儀表示,今天會議討論該研討會所發表的論文是否為《專科以上學術倫理處理原則》規範的「學術成果」,要界定為學術成果的論文,須有國內外正式程序、集結成冊出版及公開發行、可供外界公開查詢才為學術成果,其他研討會的論文,如無正式審查或無公開供查詢,則要回歸到各校或各學術領域同儕認定來處理,委員建議教育部在學術倫理辦公室成立後,徵詢各領域同儕認定的範圍,以建立一個標準。

李彥儀強調,教育部未實質討論個案,因為爭議論文顯然不屬於第一項,因此要回歸各校或各學術領域討論,管中閔爭議論文即回到台大處理,教育部尊重。

李彥儀也說明,台大第一次回文是引用教師資格審定辦法,但此辦法是教師升等,與研討會論文不同,教育部因此要求釐清,第二次台大回文才慎重對焦討論,因外界有不同意見,她也很苦惱,因此透過徵詢學術界專業委員的意見,即各領域的學者專業代表進行討論,教育部之後會將學審會各召集人所達成的共識提供給台大參考,回歸到學校處理。

台大學倫辦公室之前開會認定,研討會論文非正式學術論文,因此不予立案調查實質內容。但台大的處理方式引發部分台大教授及北美台灣人教授協會等學界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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