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促禁用一中教科書 南市教育局:無權禁止
2018/03/07 16:41
〔記者蔡文居/台南報導〕台南市議員李文正質疑「開羅宣言台灣歸還中華民國」並非事實,要求南市教育局不要當共犯、歷史的罪人,應執行去年3月31日市議會決議,禁止市轄國高中購用問題教科書,由任課教師編寫相關教材。教育局今天下午表示,有關選用教科書屬學校權責,教育局無權禁止學校選用經審定過的教科書。
教育局表示,有關李文正議員要求對於國高中課本內的開羅宣言進行內容改正及禁止各高中使用有問題課本一案,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及國民教育法規定,有關高國中小教科書內容之審查為教育部及國家教育研究院權責,因此學校所選用教科書內容均係經教育部及國家教育研究院審查通過,該局並無權限予以修正。
另,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第49條「高級中等學校教科用書應由各學校公開選用;其選用規定,由學校訂定,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其相關採購方式,由各該主管機關定之。」以及國民教育法第8-2條第2項「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教科圖書,由學校校務會議訂定辦法公開選用之。」,有關選用教科書也屬學校權責,教育局尚無權禁止學校選用經審定過的教科書。
至於由任課教師編寫相關教材一事,教育局表示,學校可依據教育部所訂「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總綱」規定選用上述審定的教科圖書外,學校得因應地區特性、學生特質與需求,選擇或自行編輯合適的教材。但全年級或全校且全學期使用的自編自選教材應送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