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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檢舉排除旅館、民宿 立委轟:訂這個辦法幹嘛?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12日邀請交通部長賀陳旦列席報告並備質詢。針對觀光檢舉排除旅館、民宿,賀陳旦承諾檢討。
(記者黃耀徵攝)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12日邀請交通部長賀陳旦列席報告並備質詢。針對觀光檢舉排除旅館、民宿,賀陳旦承諾檢討。 (記者黃耀徵攝)

2018/03/12 12:16

〔記者陳宜加/台北報導〕為保障旅遊品質,觀光局預告訂定「檢舉違反發展觀光條例規定案件獎勵辦法」,實名檢舉違法的業者,最高可獲10萬元的檢舉獎金。然而,草案排除公務員,也不得檢舉一般旅館、民宿,今引發立委砲轟,交通部長賀陳旦承諾檢討。

立委葉宜津今天質詢時表示,獎勵辦法鼓勵民眾檢舉違法,保障消費者權益,當初也是她一手促成修法,授權交通部設立檢舉獎金,為活絡國旅,政府也發放國民旅遊卡並訂定新制,但公務員竟不適用本辦法、不可以檢舉,如此一來,到底剩下什麼人可以檢舉?

她也砲轟,一般旅館、民宿不能檢舉,但事實上旅館民宿業檢舉案件最多,其餘業別均少,「訂這個辦法幹嘛?」觀光局長周永暉雖解釋,預告期間持續蒐集外界意見,排除公務員為參考國內外法規,而民宿主管機關是地方政府,但葉宜津反對,不接受其說法。

交通部長賀陳旦則認同葉宜津質疑,承諾兩者均應比照,一樣納入檢舉,承諾檢討「把牙齒裝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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