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猴令!不堪農作受損 滿州鄉長宣戰:「侵入果園獼猴必殺」
〔記者蔡宗憲/屏東報導〕屏東滿州鄉盛產紅龍果及黑豆,但近年除了梅花鹿不時啃食,台灣獼猴更是全天候「侵門踏戶」,無視任何圍網措施,不堪農作長年被損壞殆盡,滿州鄉長余增春、鄉代會主席莊期文,正式向獼猴宣戰,強調「將召集持合法獵槍居民組隊,侵入果園獼猴必殺之!」
屏縣府農業處指出,依「野保法」21條規定情況緊急時可行,但仍呼籲農民使用「電網」防猴。
「組織合法獵槍隊伍,進行防衛性撲殺勢在必行!」滿州鄉代會昨罕見出現果農列席旁聽,鄉長余增春特別為果農請命,向列席的林務局人員反映「猴害」,強調圍網、電網已經無法阻止如山賊般的獼猴大軍,將組成「部隊」撲殺入侵獼猴,「全鄉都被移送法辦也在所不惜!」
根據滿州鄉公所及農會統計,鄉內黑豆種植面積約200公頃、紅龍果約50公頃,兩項農作總計受害面積,超過120公頃以上,墾管處補助圍網防治梅花鹿頗具效果,但獼猴危害問題卻日趨惡化,連政府補助的電網都未必有效。
滿州響林村果農林華昌說,電網已經防不了「進擊」的獼猴,他曾親眼看到幾隻猴子從電網外,利用樹枝垂下進入果園,怕進的來出不去,還有幾隻猴子掛著樹枝上等待,輪流覓食後在利用樹枝盪回去,看的他瞠目結舌不敢置信。
滿州鄉代會主席莊期文、鄉代徐振章、古步青、陳榮華等人除力挺「防衛性撲殺」,也強調獼猴除造成農損還造成農婦受傷,甚至有看守果園的土狗,竟被猴群打成重傷縫了30幾針,希望官方除了開放果農獵槍自衛,也能補償農作遭保育類啃食損失。
屏縣府農業處處長黃國榮指出,依據「野保法」21條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有危害農林作物,在緊急情況下,未及報請主管機關處理者,得以主管機關核定之人道方式(指傷害最小、最快方式使其死亡),予以獵捕或宰殺以防治危害,但不得「主動」到野外獵捕;滿州鄉民組原住民獵槍隊伍防治獼猴方式雖不違法,但政府補助的「電網」仍是目前最有效防治方式,希望農民多加採用。
據了解,滿州鄉境內約有25隻原住民獵槍,但「果園殺猴」涉及野保法、原住民基本法、國家公園法、槍砲彈藥管制條例等法令,警方、農業及保育單位對於這項「創新作為」,有不少適法性的討論,這場滿州「人猴大戰」恐怕還有好戲可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