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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要還款1200萬好吃力 審計單位建議評估委外經營廣興公園

屏東市公所為償還廣興公園購地款項,每年需支付國庫1200百萬元。(記者李立法攝)

屏東市公所為償還廣興公園購地款項,每年需支付國庫1200百萬元。(記者李立法攝)

2018/04/24 22:36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屏東市公所為償還廣興公園購地款項,每年需支付國庫1200萬元,已經還了8年,還有10年要繳,加上每年上百萬元的維護費,令公所感到吃力,審計單位建議公所評估委外經營可行性,兼顧休閒功能與地方民生消費需求。

屏東市公所8年前以2億1600多萬元向國防部有償撥用佔地近5公頃的廣興公園用地,規劃有步道區及籃球場等設施,做為廣興里與崇蘭地區居民運動休閒綠帶,市公所為此每年需支付國庫1200萬元,直到償還所有款項為止。

由於該公園全區幾乎為建地,且臨近廣勝路、敬軍路及省道台3線,交通方便,加上公園使用率隨著周邊住宅區的開發逐年提高,審計單位建議市公所重新評估公園經營模式,適度引進餐飲等相關商業活動,對增加公園人潮及紓解公所財務壓力,也許會有雙贏效果。

經常在廣興公園運動的民眾認為,當地餐飲及賣店不多,若有業者願意進駐,帶給附近居民消費方便,樂觀其成。

市公所主秘李英宗表示,位於屏東市精華商業區的屏東公園,縣府也曾經引進商業活動委外經營,結果以失敗收場,廣興公園位於市區邊陲,地理條件不如屏東公園,委外經營是否可行,必須審慎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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