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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校長遴聘案 全教總:是法律事件

台大校長遴聘案爭議,全教總理事長張旭政今天記者會後受訪表示,該案是法律事件。(記者林曉雲攝)

台大校長遴聘案爭議,全教總理事長張旭政今天記者會後受訪表示,該案是法律事件。(記者林曉雲攝)

2018/05/15 10:39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針對台大校長遴聘案,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理事長張旭政今天在記者會後接受媒體訪問時直言,台大校長遴聘案是法律事件,遴選程序也確實有瑕疵,不過,瑕疵是否大到要不聘任、重選,則有爭議,對於管中閔兼職台灣大獨董、薪酬委員及審計委員涉偷跑一事,全教總認為予以規範是好事,但也呼籲要有全國一致的標準。

張旭政受訪表示,台大校長遴聘案的程序確實有瑕疵,不過他們認為,在刮別人鬍子之前,應該要先把自己的鬍子刮乾淨,教育部長吳茂昆自己的爭議也很大。兼職獨董在上任之前應取得學校同意,因管案而有所規範是好事,但應該全國要有一致的標準。

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在1月5日選出管中閔教授為台大校長當選人,依法送教育部,由教育部聘任,教育部在5月4日發函台大,以遴選程序有重大瑕疵,管中閔和蔡明興(校長遴選委員、台灣大副董)之間有重大商業利害關係未迴避,對其他7位候選人造成不公平,將台大校長遴選案退回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審查候選人資格的階段,要求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重啟遴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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