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信員工超時工作 南市勞工局開罰104萬元
2018/05/16 11:58
〔記者王涵平/台南報導〕電信499專案,南市勞工局勞檢中華電信直門市,發現12處員工超時工作,今開出第一階段罰單,中華電信遭處罰鍰104萬元。
南市勞工局表示,勞檢中心啟動專案檢查過程中,發現中華電信台南營運處直屬服務據點高達12個門市涉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正常工作時間與延長工作時間「加班」1日不得超過12小時之規定,且其中有1門市同時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正常工作時間與延長工作時間「加班」1日不得超過12小時之規定及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1項雇主使勞工在正常工座時間以外工作之必要者,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工作時間延長之規定與同法第49條女性員工於午後10時至翌晨6時支時間內工作,未經工會同意等3項缺失。
勞工局指出,因考量影響勞工人數眾多,連續違法多日且金額甚高,並引發社會關注等情形,超時工作「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將採最高金額裁處100萬元罰款,另延長工時「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1項」、女性員工夜間工作「勞動基準法第49條」未經工會同意等情節預計各處2萬元罰鍰,計將裁罰新台幣104萬元罰鍰。
勞工局將持續辦理中華電信特約門市、台灣大哥大、遠傳等電信門市專檢,繼續依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