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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巡邏車躲路邊拿單眼拍違規 騎士怒轟員警違法取締

2名員警將巡邏車開至道路視線死角處,以地物作掩護對道路駕駛人進行違規取締,有機車騎士對此向2名員警怒嗆違反警政署標準作業流程。(圖擷取自爆料公社)

2名員警將巡邏車開至道路視線死角處,以地物作掩護對道路駕駛人進行違規取締,有機車騎士對此向2名員警怒嗆違反警政署標準作業流程。(圖擷取自爆料公社)

2018/06/03 19:45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現在有段影片在網路上瘋傳,2名員警將巡邏車開至道路視線死角處,以地物作掩護對道路駕駛人進行違規取締,有機車騎士對此向2名員警怒嗆違反警政署標準作業流程。

影片被分享至臉書社團「爆料公社」,騎士質疑在屏東縣台88線上、2名待在巡邏車內的員警,於道路視線死角處取締違規,民眾上前對他們表示已違反警政署取締違規的SOP,認為按照規定員警不得以「地形、地勢、地物隱蔽」取締行為,應該要著制服,站出來讓大家看到。

影片中員警一邊拿起用來採證的單眼相機,一邊對於民眾的指教表示,「我們取締違規就是開警車在這邊了,我們沒有躲起來」、「我們就是照程序在取締」、「去申訴是你的權利,執行公務是我們的工作」;《三立新聞網》報導,光華派出所長張峻毓打臉員警說法,並表示當時他們不是在取締違規駕駛人,而是在進行車禍防治作業。

警躲天橋拍照取締 法官認定違法判撤罰

有名賴姓男子2016年時,被躲在天橋上拍闖紅燈的員警開單,事後先向應到案監理所申訴,再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法官認為,員警使用相機拍違規,要在明顯的地方穿制服公開執法,但從違規照片可研判,員警站在天橋上就是故意隱藏自己的執法行為。

法官表示,員警藏匿取締作業的行為,讓道路駕駛人沒辦法察覺,且警方亦無將天橋列為員警值勤的地點,不符合比例原則,且若讓此罰單成立,則難以落實依法行政的要求,讓人民對政府失去信任,即便賴姓男子的確違規闖紅燈,但此罰單應當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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