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師體罰遭判刑 校方只記申誡惹議
2018/06/21 15:19
[記者黃旭磊/高雄報導]高雄市四維國小體育教師砸傷小六生,遭高雄法院判刑3個月,校方只記申誡處分,將再議處分。
四維國小吳姓教師,20日被地院依對兒童犯傷害罪判刑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緩刑3年,吳師仍在校執教。校長翁慶才今天表示,2年前只記申誡,判決確定後將召開成績考核委員會、教師評審委員會再議處分。
人本基金會南部主任張萍表示,學校調查報告中刻意醜化小孩以合理化老師的暴力攻擊、淡化老師的惡意,最後只處以申誡1支,逼得家長不得不提告討公道。
吳師於2016年9月12日進行跳遠測驗,小六生球滾到受測區,吳師用腳踹再丟計分板,接著捉學生衣領導致重心不穩撞倒金屬欄杆,家長事後驗傷提告。
高雄市教育局表示,先前經學校教評會認定為偶發事件,未達停聘、解聘、不續聘程度,吳姓教師後續有改善,故決議予以申誡。
教育局指出,判決確定後將請學校重新提送專審及教評會審議,依教師法第14條相關規定處理,並將指派駐區督學進班觀課,實地了解吳師教學情形。
四維國小去年另名體育教師酒醉半裸,白天大鬧咖啡店引起爭議,人本基金會質疑校長包庇。對此,翁慶才說,已給予2小過處分,學校內部調查有待修法檢討,盼外界及家長參與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