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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了一輩子 一張紙就成違建 平鎮高幼路居民好慌

平鎮區高幼路上房屋多是數十年的老房子。(記者許倬勛攝)

平鎮區高幼路上房屋多是數十年的老房子。(記者許倬勛攝)

2018/06/30 21:48

[記者許倬勛/桃園報導]桃園市平鎮區高幼路上建築多為存在數十年的老屋,近日居民都收到市府來函,通知高幼路周圍為都市計畫農業區,農地上不可興建房屋,居民人心惶惶,住了一輩子的房子一夕之間竟成違章建築,擔心遭政府罰款或強拆。市府都市發展局解釋,只要住戶可提出舉證,說明建物在「都市計畫法」實施前就存在,可免於罰責。

當地居民表示,早在國民政府來台前,就有人在此耕種、居住迄今逾60年,上月中旬,市府來文通知這裡被劃定為都市計畫農業區,農地上不可有建物存在,否則違反土地使用分區,「我們世世代代都居住在這裡,一封信就宣告房屋是違建,叫人情何以堪?」

都發局都市行政科科長郭建志指出,高幼路屬於平鎮區賦北段範疇,在1979年被劃定為都市計畫農業區,依照法規,農地是為了農業生產,除建造農舍不得興建居住用房屋,建造農舍也須按比例設置農業設施。

郭建志說,違反土地使用分區的案件來源除接獲檢舉,也有例行性的行政調查,目前高幼路一案就是處於調查階段,民眾只要能提出舉證,證明房屋在相關法規實施前就存在,經判定後可免於罰責,一般而言會從寬認定。如未申請擅自興建、改建,經建築管理處認定為違建,可處6至30萬元罰款。

市議員楊家俍建議,民眾如不想平白挨罰,可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申請航照圖自保,證明現居地房屋於都市計畫法實施前存在,並向地政事務所提出建築物保存登記,以住宅的用途申請就地合法。

楊家俍說,民眾有疑慮是因相關單位未妥善說明,近期會邀集地政、農業、都發等局舉辦說明會,並成立專案小組檢討,以免民眾手足無措。

民眾向市議員楊家俍(左)陳情近期收到市府來函通知房屋違反土地使用分區。(記者許倬勛攝)

民眾向市議員楊家俍(左)陳情近期收到市府來函通知房屋違反土地使用分區。(記者許倬勛攝)

平鎮區高幼路周圍於1994年的航照圖,足證當時已有許多房舍存在。(記者許倬勛攝)

平鎮區高幼路周圍於1994年的航照圖,足證當時已有許多房舍存在。(記者許倬勛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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