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肖業者雨天偷排強鹼廢液 屏縣環警查獲移送法辦
2018/07/03 20:12
〔記者羅欣貞/屏東報導〕近日南部豪大雨,有業者趁機偷排不明廢液,經屏東縣政府環保局、縣警局刑警大隊、潮州分局偵查隊及潮州分局光華派出所等單位,出動多名人力聯合查緝,將違法嫌疑人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並查扣疑似犯罪使用相關車輛及設備。
屏縣環保局表示,6月30日深夜11時左右,接獲民眾通報潮州鎮有嚴重不明異味,環保局立即派員前往稽查,經多方查核於省道旁一處廠房前排水溝,查有排放不明廢液情形,該廢液經稽查人員採樣檢測pH值,結果係屬強鹼液體,再於廠房前方空地查獲停放一輛大貨車,車上載有大型塑膠貯存桶,經採集貯存桶內液體,與排放至排水溝的液體相符,且pH值經檢測,超出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規範值,屬有害事業廢棄物,因案涉刑責,環保局即通知屏東縣警局協助支援。
在屏東縣環保局、屏東縣警察局刑警大隊、潮州分局偵查隊及光華派出所等單位聯合查處後,認違法嫌疑人疑似租用廠房貯存不明廢液,再利用雨天將該廢液偷排至排水溝,涉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刑責規定,報請屏東地檢署指揮偵辦,涉案人已7月2日移送地檢署。
屏縣環保局長魯台營今天(3日)表示,近來常有不肖業者利用雨天偷排廢水或廢棄物,環保局將加強雨天稽查作業,要求業者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類似本案非法處理廢棄物案件,依法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500萬以下罰金,呼籲民眾若發現有污染行為,請向環保局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