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權益!國民年金10年大限倒數 台南10萬多人欠費速補繳

台南市社會局訪視、宣導國民年金保險費補繳。(台南市社會局提供)
〔記者蔡文居/台南報導〕 國民年金保險費設有10年補繳期限,自108年1月31日起,國民年金保險費「10年補繳期限」陸續屆期。台台南市議員林美燕、林燕祝與曾培雅今天召開記者會,提醒被保險人,《國民年金法》規定,國民年金保費欠費超過10年,將不得補繳保費,明年1月底,民眾自始未繳納國民年金保費,將喪失請領資格。
林美燕等人說,補繳期限屆期未繳者,將喪失請領A式即3628元老人年金,加上投保薪資乘以年資乘以0.65%,另外,領取身心障礙年金基本保障4872元的權利也會受到影響。
他們說,國民年金「10年大限」對55歲以上被保人權益影響頗大,而參與國民年金投保的民眾中,絕大多數是家庭主婦等不具備投保勞保、公保、農保等職業年金的經濟弱勢者,希望社會局能啟動機制宣導訪視,其他局處也應配合加強宣導。
台南市社會局說,投保國民年金的市民有29萬多人,目前欠費的有10萬多人。從100年開始,主會局收到勞工局的欠費名單後,已經陸續訪視聯絡約5萬多人了。其中,「年滿63歲以上且國民年金保險費首年(即97年10月至至98年11月)有欠費的被保險人」優先訪視,向被保險人宣導欠費超過10年未繳的權益影響、分期繳納規定及保費補助措施,這部分目前已訪視1752人。
社會局說,對於因經濟狀況不佳、失業、就學、服替代役、服刑無力繳納的559人,特別提供國民年金保費減免資訊,也輔導無力一次繳納的欠費民眾,向勞保局辦理分期繳納保費或協助向勞保局申請小額補單以分次補繳。
社會局說,依國民年金法不得補繳也不計入保險年資,最重要的是,因曾有欠繳保險費致不計入保險年資,會影響將來老年年金不能領取較優的A式(至少3628元),身心障礙年金也不能領取基本保障4872元。現在還有半年時間,呼籲有欠費者請快去補繳。如相關問題,可洽詢社會局國民年金業務窗口:(06)2991111轉7965、7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