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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租賃業合作有無違法 法部指交部須自行釐清

中華民國汽車運輸業駕駛員全國總工會副理事長鄭力嘉表示,交通部下個月沒有回應,10月底至11月初一定會上街頭。示意圖。(資料照)

中華民國汽車運輸業駕駛員全國總工會副理事長鄭力嘉表示,交通部下個月沒有回應,10月底至11月初一定會上街頭。示意圖。(資料照)

2018/09/29 23:51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由10個計程車相關公會、工會、協會組成的台灣計程車產業發展聯盟,日前抗議交通部放任Uber無限制增加營業車輛,透過代僱駕駛模式,侵蝕原本計程車業市場。交通部日前特別發文詢問法務部,租賃車代僱駕駛是否有違反公路法疑慮,法務部上週回文指出,交通部應去查閱早年公路法設置沿革及目的,自行解釋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中代僱駕駛規定,是否有違反公路法。交通部表示,目前正調閱民國6、70年公文卷宗,尚需時間才能釐清,確認現在UBER與租賃車合作,以代僱駕駛載客模式有無牴觸母法。

中華民國汽車運輸業駕駛員全國總工會副理事長鄭力嘉表示,上個月已經拜會過交通部討論相關問題,但交通部自己的法規解釋不清,竟還要去詢問法部務,就代表裡面一定有文章,而交通部現在給人的感覺就是想拖時間;現在已經收到消息,10月10日國慶當天有許多計程車駕駛要自發性去上街繞行,如果10月再沒有答案的話,10月底至11月初這兩個禮拜,計程車一定會集結,大規模上街頭抗議。

鄭力嘉表示,代僱駕駛像是公司老闆或外國人士來台要用車時,確實有這方面需求,計程車業也是可以接受;但是做為客運業使用就一定有問題,畢竟租賃車並沒有載運旅客的業別,呼籲交通部不要因為多年來都這樣做,就認為這是對的事情。畢竟UBER與租賃車合作後,由於租賃車並無牌照總量管制,數量幾乎是每個月增加千輛,且它做的事情跟計程車一樣,已經嚴重侵蝕到合法計程車市場,影響駕駛生計;這樣增加下去,一定會連租賃車駕駛都吃不飽,最終結果就是兩個業別都要找交通部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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