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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堵非洲豬瘟提高罰鍰首日 2旅客帶中國火腿腸入境各罰5萬

詹姓旅客攜帶豬肉火腿腸遭罰5萬元。(防檢局提供)

詹姓旅客攜帶豬肉火腿腸遭罰5萬元。(防檢局提供)

2018/12/14 15:38

〔記者朱沛雄/桃園機場報導〕修正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今天生效,旅客違規從非洲豬瘟疫區攜帶豬肉類產品入境,將裁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關務署台北關關稽查組今日上午在桃園國際機場第二航廈,查獲3起旅客自中國攜帶火腿腸入境案例,分別遭裁處3萬至5萬元罰鍰。

台北關表示,搭乘CZ-302班機自中國大陸返台的本國籍詹姓旅客攜帶大陸豬肉火腿腸入境桃園機場,未據口頭或書面申報,經由綠線(免申報)檯通關時被海關查獲;另外搭乘HU-7987班機來台的中國籍代姓旅客攜帶0.4公斤豬肉火腿腸入境時,也是走綠線檯被海關查獲。這2名旅客被海關移請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依規定處置,裁處新台幣5萬元罰鍰。還有一名大陸籍李姓旅客則是攜帶雞肉火腿腸入境遭查獲,遭罰3萬元罰緩。

台北關表示,醃製肉類係屬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5條應施檢疫物品,依同條例第3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應於入境時申請檢疫,未檢附輸出國政府檢疫機構簽發之檢疫證明書或未經檢疫合格,不得攜帶入境;違反前揭規定,應依同條例第38之1條及45之1條規定沒入銷毀,修正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今天生效,罰鍰提高至新台幣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

臺北關再次呼籲,國人出國旅遊,切勿攜帶未經檢疫合格之動物產品入境,非洲豬瘟目前並無疫苗及藥物可供治療,豬隻一旦感染,致死率可達100%,造成危害至鉅,唯一方法係阻隔其病毒隨豬肉及其製品輸入,杜其於境外。

詹姓旅客攜帶豬肉火腿腸遭罰5萬元。(防檢局提供)

詹姓旅客攜帶豬肉火腿腸遭罰5萬元。(防檢局提供)

代姓旅客自中國攜帶豬肉火腿腸入境遭罰5萬元。(防檢局提供)

代姓旅客自中國攜帶豬肉火腿腸入境遭罰5萬元。(防檢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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