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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峽河再遭污染 環保局追查最重判5年徒刑

環保局到場發現土石方堆置場內遺留下的大量的廢液桶。(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環保局到場發現土石方堆置場內遺留下的大量的廢液桶。(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2019/01/03 17:16

〔記者邱書昱/新北報導〕新北市環保局去年12月底接獲報案,三峽河柑城橋下有大量泡沫,疑似遭污染,稽查人員追查發現在樹林區田尾街一處土石方堆置區,進入場內調查水質判定呈強酸性且明顯重金屬反應,目前與檢警聯手追查犯嫌,將依照違反《刑法》與《廢棄物清理法 》可處5年以下徒刑、得併科1500萬以下罰金。

環保局表示,接獲通報後派員前往現場,調查確認是高速公路橋旁的排水路流出,現場採集水樣量測pH值為1.59,屬於高濃度強酸重金屬廢水,由於當地違章廠房林立,排水路錯綜複雜增加追查難度。

稽查人員追蹤後鎖定一處土石方堆置場,發現場內有挖土機在作業,挖土機駕駛更棄車逃逸,查獲場內遺留大量的廢液桶,地面也留存有與場外相同的廢液。環保局表示,本案涉及違反廢清法及刑法,可處5年以下徒刑、得併科1500萬以下罰金。

由於近年來接獲許多三峽及柑園地區水污染陳情案件,環保局將此區域列入新北市水污染打擊熱區加強稽查,針對該區域已知廢水產生源強化其水污染防治設施的管理,同時,環保局也與市民合作成立21隊河川巡守隊,協助污染源通報及第一線巡守,也訂定「新北市檢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案件獎勵辦法」。

環保局提醒,地主若有土地出租給他人使用,應先行了解及掌握租賃人所從事的行為,若有疑似不法情事或堆置、貯存不明物質之行為,應立即撥打1999市政服務專線或經由「公害報報」APP進行通報。

稽查人員也發現留存與外頭液體相同的廢液。(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稽查人員也發現留存與外頭液體相同的廢液。(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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