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春節 大新竹地區2/2到2/10 計程車收費加收三成
大新竹地區的民眾注意了!農曆春節期間從2月2日到2月10日,共9天,將實施計程車加乘收費,加收三成費用,也就是原本100元車資,春節9天許付130元,交通處已請司機將對照表放在後座供乘客參考。(記者洪美秀攝)
[記者洪美秀/新竹報導]新竹市府交通處今天表示,今年農曆春節期間,計程車春節運價調整方案確定比照去年農曆春節期間實施標準,加成計費期間從除夕前兩天到大年初六(也就是從2月2日凌晨0點到2月10日24點止)共9天,收費將按原規定收費方式加收3成。
新竹市府交通處已在去年12月26日邀集交通部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新竹市監理站、新竹縣政府、汽車駕駛員職業工會、計程車駕駛業職業工會代表及本市警察局等相關單位,共同研商今年農曆春節計程車運價調整相關事宜,決議比照去年春節期間實施方案,就是從除夕前兩天到大年初六共9天,運價按原規定收費方式加收3成。
也就是原本100元的車費,春節期間收130元,市府交通處為使乘客方便了解春節期間搭乘計程車的收費加價措施,已印製中英日文對照的農曆春節期間收費標準卡,也請計程車駕駛放置在車廂後座,方便乘客查詢。
交通處大眾運輸科表示,農曆春節計程車加成收費時間共9天,民眾若遇有未按錶加成收費或有喊價及及超收情況,都可撥打申訴電話反映:03-526-9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