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案換法官 兩造互批干預審判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本報獨家報導「頂新案驚傳換法官」,引發外界頂新運作、最後關頭換法官恐「迎合被告」的揣測。此案兩造當事人頂新公司及檢方,劍拔弩張,互相攻訐,進入短兵相接。有法界人士說,頂新案「庭外比庭內精彩」。
頂新製油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昨發佈聲明稿指出,頂新公司尊重司法人事調動機制,不可能有任何操作。本案於七月五日開庭結束後,自由時報記者來電探詢,才知悉吳幸芬法官將於九月一日調離台中高分院。
檢為人事拜會法院 頂新指不當
另,台中高分檢主任檢察官曾為此人事案拜會台中高分院,至為不當,無疑是直接傷害法院獨立審判,籲請台中高分檢檢察官不要干涉司法審判。呼籲檢方回歸法庭論辯,減少放話作秀。
台中高分檢重砲反擊,本案受命法官係由台中高分院依該院全體法官(含庭長)分案比例,製作八百廿七支籤,在媒體監督下抽出,如此慎重,就是要杜絕外界「私相授受」、「作弊指定法官」等質疑。可是最後卻被行政作為「人事調動」,破壞司法獨立性。
人審會不准留任 檢憂外界質疑
審視司法院每年的年度調動,人審會都有以「業務需要」理由,將法官繼續留在二審,不須回任一審,今年也不例外,高本院就有十一名因「業務需要」,台南高分院也申報二位法官「業務需要」申請留任,人審會照單全收。唯獨台中高分院申報吳幸芬(頂新劣油案)、林美玲(鄭性澤再審案)等,手中有矚目案件,依業務需要請給予留任,人審會卻不准!
民眾要反問,其他法官留任他們的「業務需要」,到底是何種重要「案件」業務?
台中高分檢強調,為避免案件拖延,並避免因換法官遭外界質疑,才指派林主任檢察官,向台中高分院表達希望不要中途更換法官。
立委王定宇日前也表示,司法不要讓人懷疑,可以有一些彈性的做法,「法官有權可以調動,但先把這個案子判完,九月一日以前判完,就如期調動,九月一日不能判完,那就再借一個月,畢竟已經受命辦了一年多了。」王定宇認為,吳幸芬法官九月才要調任,「過去一年多該問的都問完了,就八月份判,不用再換一個新法官,重新跑一次審判程序,越辦越沒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