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2個月大的孩子」3幼犬遭虐1悶死
2017/02/08 06:00
〔記者王定傳、陳文嬋/綜合報導〕虐待沒有抵抗能力的毛小孩,小心吃牢飯還可重罰百萬!
虐待毛小孩 最重關一年罰百萬
去年十月,新北市廿四歲男子陳令晏因心情不佳,將飼養的米格魯狗從五樓丟下,狗狗當場喪命,隔天他又把另一隻不到一個半月大的米格魯幼犬「滷蛋」往下丟,「滷蛋」頭部受撞擊顱內出血命危。
鄰居發現後通報,動保處獸醫師及動保員前往了解,陳男坦言因心情不佳丟狗,還說:「這次是第二次了,之前已丟過一次,那次已經死掉了,這次應該也活不了。」還好滷蛋經救治撿回一命,將訓練成檢疫犬。
新北市動保處案發後將陳令晏法辦,法官斥責他不尊重動物生命權,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判刑三月併科罰金十五萬元。可上訴。
高市五日也驚傳虐狗,四隻幼犬一死一傷,一隻幼犬被活活悶死,另兩隻幼犬受困水桶、排水孔,賴小姐及時救出三犬送醫;市府動保處昨認定虐狗致死,最重可處一年有期徒刑,將會同警方全力緝凶。
賴小姐於橋頭區重劃區餵養廿隻流浪狗,五日中午發現有三隻幼犬遭毒手,「小黑」受困在反蓋水桶中,上頭還以磚頭壓住,差點窒息死亡;「小熊」頭部被塞進排水孔,牠因受困不斷哀號,賴女循聲救狗,才驚險逃過死劫。
「蝴蝶」死狀最悽慘,臉部被埋在土堆中,懷疑有人以手壓住牠的頭,讓牠活活悶死,手段十分殘忍。賴女事後臉書PO文「牠們只是兩個月大的孩子,有什麼理由下如此重的毒手?」
市府動保處昨接獲通報,認定是外力造成的虐狗行為,已觸犯動保法刑責,故意傷害動物致肢體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最重可處一年有期徒刑,併科最高一百萬元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