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以上遊覽車 通過傾斜測試才能上山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蝶戀花賞櫻團遊覽車翻覆事故後,交通部對於遊覽車業進行多項改善計畫,除督導評鑑不佳業者限期改善,還將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要求十年以上遊覽車需通過實車滿載傾斜二十八度不翻覆的標準,否則不得行駛於海拔五百公尺以上山區道路。
立法委員洪慈庸表示,過去沒有遊覽車公司因為評鑑差而被廢止執照,交通部對較差遊覽車公司沒有退場機制;立委趙正宇則建議朝遊覽車評鑑為丙等應勒令馬上停業並限期改善、丁等立即廢止營業執照方向修公路法。公總局長陳彥伯表示,未來修法會朝此方向努力。
21家評鑑丁等 限期改善
遊覽車公司最新一期評鑑當中共有廿一家名列最差的丁等,公路總局已於二月廿八日前完成稽查,其中包含京華通運、鈞翔通運、湯城通運、玉仙通運等十二家不合格,裡頭有十件書面資料不完整、一件未投保勞健保、一件駕駛自主健康管理未落實;限期一個月內改善完畢,否則將會限制部分暫停營業。
公總召檢5157輛老舊遊覽車
公總三月底前將召回九十五年以前出廠的五千一百五十七輛老舊遊覽車做臨時檢驗,不過李鴻鈞、鄭寶清、林俊憲等多名立委質疑臨檢項目較定檢寬鬆,且未納入車輛傾斜度測試,恐無法達成檢驗成效,立委李昆澤還建議交通部買回九百三十六輛出廠時僅經過道安書面審查的遊覽車。十年以上遊覽車出廠時的傾斜度規定是空車卅五度不翻覆。
交通部長賀陳旦表示,重新檢驗時會納入傾斜度測試,不能通過就限制車輛可行駛範圍,像是山區、需要爬坡、轉彎過大的路段;若外界普遍擔心老舊車輛的安全問題,也會尋求財務手段讓老舊車輛下架。
另外,立委提議可於較危險路段邊坡加裝滾動護欄,並要求兩個月內提出危險路段提升護欄高度計畫。高公局長趙興華表示,滾動護欄功效還待確定,且還有專利問題,不過南韓原廠這個月會有人來台,將請廠商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