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伴侶下月可跨區註記 5縣市未開放
2017/06/08 06:00
政院擬先放寬 不需修法的498個法令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政府保障同志權益再跨進一步。行政院昨由秘書長陳美伶召開跨部會會議決定,七月起將開放同志可跨區到各縣市戶政事務所辦理註記,政府並要檢討多達四九八個法律與行政命令先放寬讓同性伴侶適用,例如現行獎章發放給「配偶」的規定、外交官眷屬可享有的權益,也將進一步檢討放寬同志之間適用。
陳美伶表示,在同性婚姻法制化之前,建議各部會將四九八個相關法令,如長照、刑事訴訟法、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等,不涉及第三人權益部分,檢討後先放寬同性伴侶適用,昨各部會代表無人有異議,達成上述共識。
法制化前先檢討放寬
陳美伶說,這四九八案主要是提到「配偶」、「夫妻」的相關規定。未來各部會在檢討後,不涉修法部分,只要發布函釋就可讓同性伴侶立即適用。
陳美伶說,昨會中確定同性婚姻法制化方向,未來台灣的婚姻制度將有異性婚姻與同性婚姻並存,本於平等權,不論同性或異性婚姻都應受同等的對待與保障,但一個人還是只能有一個婚姻關係,不可能雙性戀同時有異性婚與同性婚。
全台原有台北市等十一縣市開放同志到各縣市辦理註記,陳美伶昨表示,新增六個有意願受理縣市,包括新竹市、苗栗縣、南投縣、屏東縣、金門縣及連江縣,但仍有花蓮縣、台東縣、雲林縣、基隆市、澎湖縣等五縣市未開放辦理,內政部將協調鄰近縣市或直轄市辦理跨區註記,七月初跨區域註記系統就會完成。
據悉,部分縣市例如雲林縣,地方公職有反對開放同志註記的聲浪,有同志到部分縣市辦理同志註記可能遭到拒絕,昨由陳美伶召開的同性婚姻法制研議專案小組首次會議,決定開放縣市跨區受理同志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