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逾10萬台幣出國 須申報
2017/06/19 06:00
桃園國際機場粉絲頁昨發文提醒出國民眾,自6月28日起,配合「洗錢防制法」修正,除了高額外幣需向海關申報外,包括超過新台幣10萬元現鈔,或是黃金、裸鑽等物品,也都需申報,違規者將沒收或處以罰鍰。
根據新規定,若攜帶超過新台幣10萬元現鈔,或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黃金或裸鑽等,應主動向海關申報。這規定同樣適用貨物運送、郵寄、快遞等運送方式。另關於人民幣限額2萬元的規定維持不變。
(記者黃以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