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在環評╱雲林林內焚化廠 短期難啟用
2017/06/29 06:00
雲林縣垃圾大戰衍生林內焚化廠是否營運問題,雲縣環保局表示,林內焚化廠需先經「重啟環評」及「檢修設備」兩個程序,最快也要6年才有結果,對解決雲林垃圾危機緩不濟急。
雲林縣環保局長林長造指出,2010年最高法院裁定焚化廠環評結論調查不實,環評無效,焚化廠想要營運就必須先重啟環評,光是完成重啟環評程序、檢修、測試等,總計要6、7年才可啟用,對現在垃圾危機沒有幫助。
林內鄉長張維崢則強調,林內淨水場面積增加,湖山水庫也已興建完成,是雲、嘉、彰重要水源地,地方不可能同意焚化廠重新環評,更不可能讓它營運,出賣環境、禍延子孫。
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也明確說,廢清法修法後,規定優先燒家戶垃圾,有餘裕才會燒事業垃圾,以現在來說,餘裕量夠,啟用林內焚化爐並非政府當前政策。
(圖︰記者林國賢,文︰記者林國賢、詹士弘、楊綿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