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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設航空公司 民航局擬放寬資格

表

2017/07/29 06:00

取消五年條款 張國煒進場阻力降低

〔記者蕭玗欣、王憶紅/綜合報導〕張榮發之子張國煒的星宇航空,成立之日不遠了!

須60億元以上財力證明 資本額增至40億元

民航局著手研擬「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修正草案,昨再度召集航空業者及專家學者開會討論,初步規劃成立航空公司仍須以公司名義申請,資格放寬,公司不必再有成立五年的限制,但門檻提高,須六十億元以上財力證明,且公司資本額調高至四十億元。該草案對正積極成立星宇航空的張國煒來說,降低不少阻力。

對於修正草案的方向,星宇航空發言人聶國維昨表示,樂觀其成。

根據現行規定,非航空業者設立航空公司,申請公司須設立至少五年以上,且近三年每年營收達六十億元,若要經營國際航線還須經營國際運輸或國際貿易業務五年以上,因此先前立委提出「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草案版本中,建議可以個人名義申請,被外界稱為「張國煒條款」,引起國籍航空業者反彈。

民航局空運組組長韓振華表示,會議中國籍航空業者仍持一貫態度,認為航空市場已飽和且機場資源有限,不宜再開放新業者加入。

專家學者則認為,成立航空公司仍應有合理門檻規定,且要對國家整體利益最大化,不該單從業者角度思考。

新版草案規劃,非航空業者開設公司仍須以公司名義申請,具六十億元以上財力證明、三架飛機以上機隊及航務、機務、品管、飛安和機隊等五大主管經營團隊,並將公司資本額由廿億元上修至四十億元。

韓振華說,這次會議中各界歧見已逐漸縮小,接下來將蒐集業者意見作為下半年修法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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