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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頸癌放射治療 先洗牙、塗氟保骨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
頭頸部癌症是台灣十大常見癌症的第5名,特別是口腔癌好發於青壯年。醫師提醒,放射性治療雖是普遍的治療方式,但有可能因放射線傷害造成上、下頜骨缺血性壞死。
55歲的「台商」周先生有嚴重的牙周病,去年因口腔常破皮、疼痛、出血,在中國就醫沒有改善,同年7月到林口長庚醫院就醫時,才發現口腔癌已合併淋巴結轉移,醫師建議手術切除腫瘤後,還需進行放射治療,才能避免癌症復發。
頭頸癌患者接受放射線治療後,3年內都可能發生放射性骨壞死,常見症狀包括:惡臭、嗅覺及味覺改變、口齒不清,嚴重恐導致瘻管、骨折、牙關緊閉、咀嚼和吞嚥困難。
林口長庚醫院一般牙科醫師黃意方團隊,長年做「顎骨壞死與癌症治療後,口腔重建」的相關研究與治療,發現頭頸癌患者如果在做放射治療前,先接受洗牙與塗氟的預防性牙科照護,能降低13%到45%放射性骨壞死的發生率。
黃意方說,頭頸癌患者確診後,最好儘早接受詳細的口腔檢查,及早拔除無法保留的牙齒。在適當期間內進行放射線治療前的口腔防護,例如洗牙與塗氟。
黃意方說,務必在洗牙及拔牙治療兩週後才進行第一次放射治療,配合適合的口腔預防性治療措施,才能有效降低頭頸部癌症治療後發生併發症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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