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綠人標章無療效 明年起須標示非藥品
2017/08/31 06:00
〔記者林彥彤/台北報導〕有小綠人標章的健康食品不具療效!食藥署昨天預告訂定「健康食品應加標示事項」,規定業者應標示「非藥品」、「不具療效」或「多食無益」等字樣提醒消費者;新法明年1月1日起生效,違者可開罰3萬至15萬罰款。
違者可罰3至15萬元
食藥署已核發小綠人標章約403張,類型包含膠囊、錠狀、粉包以及傳統食品類如麥片、雞精等,許多消費者常誤以為「多吃無害」或「健康食品保健功效具藥品療效」等。
食藥署統計,每年約有10至20例案件,因過量食用保健食品造成腹瀉、精神亢奮等副作用。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許朝凱舉例,許多消費者看到建議攝取量每日2粒,誤認為保健食品多吃無害、以為每天吃4粒會有雙倍效果,反倒增加肝、腎器官負擔,造成健康傷害。
新法自昨天起預告60天,預計法規將於明年1月1日起生效,之後製造的產品都必須符合規定,否則開罰。